31782011-11-29 14:20:50
地震研究部門在描述某地區發生的地震時,往往要冠以發生了XX級的地震,烈度達到X度等等,“級”代表震級,“度”代表烈度。
震級是指地震的大小,是表征地震強弱的量度,與地震所釋放的能量有關。我國目前使用的震級標準,是國際上通用的里氏分級表,共九個等級。按震級大小,可把地震劃分為以下幾類:
弱震震級小于3級。這種地震人們一般不易察覺,屬于無感地震;有感地震震級等于或大于3級,這種地震人們能夠感覺到,但小于或等于4.5級時,一般不會造成破壞;中強震震級大于4.5級、小于6級,屬于可造成破壞的地震,但破壞輕重還與震源深度、震中距等多種因素有關;強震震級等于或大于6級。其中震級大于等于8級的又稱為巨大地震。
而地震烈度是指地震在地面上造成的實際影響,表示地面運動的強度,也就是破壞程度。
我國把烈度分為十二度,不同烈度的地震,其影響和破壞大體如下:小于3度人無感覺,只有儀器才能記錄到;3度在夜深人靜時會有感覺;4-5度睡覺的人會驚醒,吊燈搖晃;6度器皿傾倒,房屋輕微損壞;7-8度房屋受到破壞,地面出現裂縫;9-10度房屋倒塌,地面破壞嚴重;11-12度毀滅性的破壞。
例如,1976年唐山地震,震級為7.8級,震中烈度為11度。